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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简要记录?


简要记录是被授权作为联合国机构永久记录的正式文件。简要记录旨在清晰、简明、准确地记录会议的过程,总结发言者的观点并记录所做决定。简要记录不是会议的逐字记录。发言者的姓名和职务会在简要记录中列明。简要记录员尽可能以发言者使用的语言听会以确保记录准确无误,负责起草并修改完善简要记录。他们需要核实发言者的姓名、职务、所提供的参考资料和信息,并需要了解不同委员会遵循的会议程序,以保持简要记录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简要记录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前提条件

决议或其他正式文件规定了获得会议简要记录的权利。

程序

gMeets提交会议请求时一并注明简要记录请求。可通过会议管理科查阅以下信息:

  • 参会方提交的书面声明和备注,可供与实际发言核对
  • 会议议程变更、会议时间和地点信息,包括混合和远程会议所使用的在线平台

会议期间,会议管理科将编制一份发言者名单并与简要记录员共享。英文翻译科负责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简要记录。

更正

如果会议秘书处收到会员国或缔约国的更正请求,应于收到简要记录后一周内以备忘录或普通照会的形式提交文件管理科

文件管理科将更正请求转交英文翻译科,由英文翻译科负责将更正请求与会议录音核对,并决定是否更正简要记录。

如果可以更正,建议的更正文本将被发回请求方进行核对。文件管理科以技术原因要求重新印发。

如果不能更正,英文翻译科科长将通知请求方并说明情况。

印发

文件管理科负责协调简要记录的翻译(如适用),印发简要记录并上传至正式文件系统(ODS)。纸质副本根据相关的分发规定进行分发。

常见问题

事先向秘书处工作人员提供一份准备好的讲稿,以便简要记录员和口译员在您读稿时可以参考。在引用联合国正式文件时,请注明段落编号,而不是页码。联合国文件的页码往往因语文版本而异,但段号保持不变。在宣读引文之前给出段落编号,而不是之后。语速要适中,以便简要记录员和口译员以及其他听众能跟上你的论点。如认为某个观点或引文应记录在案,请说出来。

更正应以工作语文之一提出,以备忘录说明更正之处,并改在一份已印发的记录上。
更正应在相关文件印发一周内送交dms-dcm@un.org

提交的任何更正都将根据会议录音进行适当核对。对委员会公开会议记录的所有更正都合并在一份更正中,在届会结束后不久印发。

简要记录一经完成,即在委员会网站的相关届会下发布,也可在联合国正式文件系统(ODS)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