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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举行全民公投后,瑞士于2002年9月10日成为联合国第190个成员国。在成为正式成员国之前,瑞士是联合国的常驻观察员,也是其许多专门机构、方案、基金和裁军会议的积极成员。

联合国与瑞士之间的关系受1946年4月19日缔结的《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协定》管辖。有关东道国协定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总干事章节下的法律联络部分。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以总干事办公室为核心联络机构,与瑞士联邦和州两级政府保持着密切而富有建设性的关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定期与瑞士有关当局会面,审查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许多问题都与《东道国协定》有关。这些问题包括:本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地位;有关联合国及其外交使团特权和豁免的国际协定的适用;安全事项;国际组织办公场所的规划和设计;以及在文化和社会领域的联合活动。

东道国资源

外交委员会

外交委员会是一个三方论坛,旨在就所有影响日内瓦外交界工作的问题进行磋商和讨论。它致力于促进和加强东道国、日内瓦外交界和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之间的关系。

该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各区域集团提名的两名大使级代表以及中国代表组成。委员会主席由成员按地域轮换产生,任期一年,自每年1月1日起算。另设一名副主席,在主席缺席时代理主席职务,并在次年自动接任主席一职。

委员会可审议所有普遍关注的问题,包括特权和豁免、住房、交通和保险等,以便向东道国或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主任表达意见并提出解决方案。委员会还可与东道国讨论使团及其人员的安全问题。

东道国代表定期参加委员会会议。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礼宾联络处处长和法律顾问也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他们为此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协助,并提请委员会注意与国际组织和瑞士联邦委员会于1996年4月缔结的总部协定相关的共同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