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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ustration showing use of inclusive language with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需要从语言角度进一步说明的术语

进入(权)意指进入某地的许可或权利。例如,如果有联合国出入证,我们就可以进入联合国大楼及所属区域。

无障碍指产品、设备、服务或环境的设计便于残疾人或非残疾人使用,包括信息和通信无障碍。例如,物质环境无障碍指的是创造一个残疾人可以自由行动的无障碍环境。若沿用上述例子,则意味着虽然我们可能有权进入联合国大楼及所属区域,但如果有楼梯或厚重的门等实体障碍阻挡,我们还是无法真正无障碍通行。虽然我们可能有权访问印刷版或数字版联合国文件,但除非文件以所需格式(如盲文或易读格式)提供,否则无法让残疾人能够真正无障碍阅读。

有时,进入有保证,但无障碍却得不到保证,所以这两个术语并不等价,应在正确的语境中使用。

盲文不是一种语言,它是一个可以用手指阅读的凸点系统,供盲人或低视力者使用。并非所有盲人都能阅读盲文。那些会阅读盲文的盲人称为盲文使用者。每个人都有学习阅读盲文的能力,所以不应假定盲文使用者均为盲人。

将印刷文本转换为盲文的过程称为“转录”(不是“翻译”),“印刷盲文”的过程称作“压花”。

说明性字幕和对白字幕虽然都以文本形式出现在屏幕底部,但两者并不相同。

说明性字幕包括背景噪声、说话者身份、音乐描述及其他相关细节的信息,因此对听力障碍者尤为有用。

对白字幕假定观众可以听见声音,但无法理解视频中的语言(如外语影片),仅包含对白。

说明性字幕有两种形式:开放式字幕和隐藏式字幕。观众可以关闭隐藏式字幕,但开放式字幕则内嵌入视频,无法关闭。无障碍会议上可以远程或现场提供实时字幕。

使用这些术语时,应考虑上述所有差异。

那些为自己属于“失聪群体”自豪的人经常使用“我失聪” (I am Deaf (首字母大写)) 的写法。他们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特的文化和语言少数群体,使用手语作为他们的主要语言,并拥有相似的价值观。然而在联合国,对于“失聪”或“失聪群体”等英文词语的首字母,我们不使用大写。

聋盲人士是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有明显的感官损失,包括失明和失聪。在联合国,“聋盲”(deafblind)的形式优于“聋且盲”(deaf-blind)。

残疾人有权分享或不分享关于自身残疾情况的信息。在工作场所,我们应该远离“声明”或“披露”残疾情况的传统措辞,因为这些措辞可能使“分享有关残疾情况的信息”这一举动看起来像透露秘密。

“认定为残疾人”这一说法也应避免,因为它引发了其他关乎身份和归属的问题。有人可能有障碍,但并未被认定为残疾人。当谈到人们选择让雇主或同事知晓他们的障碍或特定要求时,“选择让别人知道有关他们的残疾/障碍情况的信息”是一个简单、恰当的说法。

在一些国家,disabled person是首选用语,例如,在提及本国法律、政策或实体时,必须保留这一用语,因为它反映了该国的现实或作者有意的选择。如有必要,可以使用引号。然而,在联合国网站、文件和演讲中,我们建议使用“‘人’字在前”的语言,如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在中文里,使用“残疾人”或“残障人士”的说法没有问题。

“帮助”、“支持”和“协助”三个词的内涵不同,不能互换。

对残疾人不建议使用“帮助”一词,因为它将残疾人描述为不能自理的、依附于他人的人。“支持”和“协助”是更赋权、更恰当的说法,可以用于如“需要协助的参与者”或“残疾人支持措施”等表达中。

障碍是指“任何心理、生理或解剖结构或功能上的缺损或异常”(世界卫生组织),而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残疾人权利公约》序言第(五)段)。由于这两个术语具有不同含义,因此不可互换。

融入与包容

融入和包容之间存在实质性区别。融入是指残疾人适应或融入社会的过程;包容是指社会发生改变,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接纳残疾人的过程,不管其障碍如何。谈到残疾人时,“包容”的内涵是积极主动的,而“融入”的内涵是消极被动的,因此,这两个术语不可互换。

Cover of the UN Disability Inclusion Strategy report, with the title "Our plan for making sure we include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in everything we do"

“易读”是一种无障碍格式,主要为智力障碍者或理解书面文字有困难的人设计。

编写一份主流文件的易读版本的过程称为“改编”,而非“翻译”。但是,和其他任何文件一样,用一种语言编写的易读文件可以翻译成其他任何语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翻译成果称为译文。

在联合国,当谈到这一特定格式时,为避免造成误解,我们优先使用“易读”一词,而不是“易于阅读”(easy-to-read)。例如,“《联合国纪事》是一份关于联合国及其各机构工作的易于阅读的季刊”,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纪事》以“易读”格式提供,仅表明这一刊物易于阅读和理解。

一些联合国实体和专家表示更倾向使用“要求”一词而不是“需要”。这与处理残疾问题的人权方针相一致:根据这一方针,我们承认残疾人是权利持有人。“需要”一词反映了“残疾人就需要帮助”或“残疾人就是负担”的刻板印象,特别是在提到“照顾需要”时。举一个能够说明这一人权方针的例子:学校必须向有视力障碍的学生提供盲文材料,并不是因为他们需要这些材料,而是因为他们有权在与其他学生平等的基础上接受优质教育。

“残疾人组织”应与“为残疾人设立的组织”区分开。

残疾人组织由残疾人自己领导和管理,代表成员的合法权益。

反之,为残疾人设立的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或代表残疾人提出倡议,但不由残疾人领导和管理。

不应在正式的联合国文件中使用Person With Disability 的缩写形式“PWD”或“pwd”指代残疾人。

简明语言是受众在第一次读到或听到时就能理解的一种交流方式。简明语言避免使用复杂的言辞和行话,并运用其他一些原则,如使用短句或避免被动语态等,也可以称其为浅白语言或浅显文字。然而,在运用这一术语时,语境非常重要。例如,如果提到一份文件将以“简明英语”提供,可能被理解为仅提供英语版本,而不包括任何其他语言。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则“简明语言”的说法更可取。

在残疾语境下,经常出现在“合理便利”这一表述中的accommodation一词,指为确保残疾人能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而进行的必要、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英语里的accommodation一词也有“住宿,食宿”的意思。为了避免误解,当提到居住或停留的地方时,可以使用其他表达,如住房(housing)、住宿(lodging)、居住地点(place of residence)或生活安排(living arrangements)等。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accommodation”一词。

服务类动物接受过训练,能为残疾人执行特定任务。这类动物可能包括那些引导视障人士、帮助拉轮椅或捡回掉落物品的动物。有时,“服务类动物”一词比“服务犬”更适合,可涵盖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种类动物。例如,经过训练的卷尾猴可帮助照料身体障碍者的生活起居。其他可以训练或提供慰藉的动物包括鹦鹉、雪貂和马。

世界各地的手语各不相同,有墨西哥手语,立陶宛手语等等。一些国家,如加拿大,有不止一种手语。

没有所谓的国际手语,但是有国际手势。国际手势是一种基于一系列公认手势的手语形式,来自世界各地的失聪人士在活动中会使用这些手势。因此,我们可以说,联合国提供国际手势传译,但并不称其为一种语言。

“视力障碍”(或曰“视觉障碍”)包含了各种程度的视力损伤情况,失明仅是其中之一,因此,“视力障碍”和“失明”两个术语不是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