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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敦促塞内加尔总统勿签署新反性少数法律

全世界仍有 67 个国家将同性关系定为犯罪,其中 10 个国家会对此判处死刑。
© 艾滋病规划署
全世界仍有 67 个国家将同性关系定为犯罪,其中 10 个国家会对此判处死刑。
塞内加尔议会最近通过新法律,将自愿同性关系的最高刑期加倍至十年,并惩处所谓“宣传、支持或资助”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者的行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周四发表声明,对此深表忧虑。

塞内加尔是一个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社会对 LGBTQ+ 群体的包容度极低。

长期以来,塞内加尔一直沿用 1966 年制定的刑法典,该法典规定任何与同性发生“不正当或违背自然行为”的人,将被判处 1 至 5 年监禁及最高 150万 西非法郎(约 2700 美元)的罚款。

刑期翻倍的新法律

塞内加尔议会周四(3月12日)以绝大多数赞成票通过了一项新的反同性恋法案。新法律将针对“违背自然行为”的惩罚从原先的 1 至 5 年监禁翻倍至 5 至 10 年。

该法案还新增了对“资助”或“推广”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行为的处罚条款,旨在取缔为性少数群体提供帮助的非政府组织。

法案待总统巴西鲁·迪奥马耶·法耶的签署后即将生效。

“公然践踏人权”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表示,“塞内加尔的新法律公然践踏我们共同享有的神圣人权:获得尊重、尊严、隐私、平等以及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与和平集会自由的权利”。

他指出,这些权利载于《世界人权宣言》及塞内加尔缔结的人权条约。但新颁布的法律将使民众面临仇恨犯罪、虐待、任意逮捕、敲诈勒索,并在教育、医疗、就业和住房领域遭受广泛歧视。此外,该法还限制了人权捍卫者、媒体的正当工作,以及塞内加尔全体民众的言论自由。

蒂尔克敦促塞内加尔总统勿签署这一有害法案从而使其生效,并要求当局废除现行歧视性法律,无差别地维护塞内加尔全体民众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