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颁布严重削弱妇女与女童权利新法令 联合国妇女署表达严重关切

儿基会/Osman Khayyam
阿富汗的女孩被排除在中学教育之外。
联合国妇女署驻阿富汗特别代表苏珊·弗格森周三对阿富汗事实当局最新颁布的第12号法令表达严重关切,指出该法令将进一步削弱妇女和女童的权利,使她们面临更严重的暴力风险。
法令内容与影响
第12号法令已于一月初提交法院执行,正式废除了男女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法令赋予丈夫对妻子的权威地位,限制女性寻求保护或司法救济的权利。
根据法令,丈夫仅在造成严重且可见的身体伤害时才需承担刑事责任,其余形式的暴力,包括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均未被禁止。女性维权面临多重障碍:她们必须在男性法官面前证明遭受虐待,且需全身遮盖,由男性监护人陪同出庭,而该监护人可能正是施暴者。
法令还规定,妇女或其亲属未经丈夫许可频繁前往亲属住所者,可被判处监禁;被认定为“不道德”或“腐败”的行为可判处包括死刑在内的最严厉刑罚。同时,批评事实上的官员、其政策或其对伊斯兰教法的解释亦属犯罪,可判处监禁或体罚,从而进一步削弱了女性参与公共事务和倡导权利的能力。
妇女署呼吁
妇女署强调,阿富汗妇女和女童有权免受暴力和歧视,享有尊严、安全、行动自由及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法律框架必须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妇女免受一切形式暴力,并确保其不受歧视地获得司法救济。
妇女署呼吁事实当局确保所有法律政策符合阿富汗所签署的人权条约与公约,切实保障妇女和女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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