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以色列必须撤回针对巴勒斯坦人的死刑提案草案

他指出,这些提案在多个层面公然违背国际法,并引发对歧视、正当程序权利遭侵犯以及其他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行为的严重关切。
违反国际人权法义务
蒂尔克表示:“联合国在死刑问题上立场明确,反对在任何情况下适用死刑,这种刑罚与人类尊严难以调和,更会带来处决无辜者的不可接受风险。”
他指出,相关提案违背以色列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的义务,尤其是强制性死刑制度剥夺了法院裁量权,侵犯了生命权。
他表示:“该提案还引发其他人权关切,包括其歧视性——因仅适用于巴勒斯坦人。”
他指出,相关立法措辞及以色列政客言论表明,此举意在仅针对巴勒斯坦人实施,而他们往往在不公正审判后被定罪。
立法修订内容引发关切
拟议修订将修改适用于被占领西岸地区的军事法,要求军事法庭对在被占领西岸地区故意杀人罪的所有定罪判处强制性死刑。
此外,该立法还将修订以色列刑法,对恐怖行为中故意杀害以色列人的行为引入死刑。相关立法还将产生追溯效力,对2023年10月7日恐怖袭击相关杀人案的被定罪者适用死刑,这违反了国际法确立的合法性原则。
蒂尔克还指出,死刑适用修订提案中包含针对“恐怖主义、种族主义或针对公众的敌意行为”的条款,这些行为的定义含糊且过于宽泛。
涉嫌违反国际人道法
蒂尔克补充指出,这些提案还违反了国际人道法关于刑事程序及对被占领土居民适用死刑的规范。
他重申,剥夺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任何巴勒斯坦人依据《日内瓦第四公约》享有的公正审判保障,即构成战争罪。
《日内瓦第四公约》规定,被占领土内的受保护平民在任何刑事程序中必须享有公正审判保障,包括继续适用既有法律、遵循罪刑法定和禁止追溯处罚原则,只能由依法设立的正规法院审理,并享有被及时告知指控、使用其理解语言、获得律师帮助、充分准备辩护、质证证人以及上诉或复审等基本程序性权利;同时,公约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禁止对未成年人和孕妇判处死刑,并禁止集体惩罚或任意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