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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负责人谴责以色列议会通过反该机构新立法

一名近东救济工程处工作人员在加沙抱着一名小男孩。
近东救济工程处
一名近东救济工程处工作人员在加沙抱着一名小男孩。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主任专员拉扎里尼纽约时间周一晚间发表声明,谴责以色列议会通过针对该机构的新立法,指出此举公然藐视联合国大会赋予近东救济工程处的法定授权,并违背国际法院的相关裁决。

拉扎里尼表示:“以色列议会12月28日通过针对近东救济工程处的新立法,此举令人愤慨。”他指出,国际法院已裁定,以色列作为联合国会员国,有责任履行其对近东救济工程处及整个联合国体系承担的义务。

切断服务、没收财产并限制法律地位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成立于1949年,依据联合国大会第302号决议设立,负责向因1948年中东冲突而流离失所的巴勒斯坦难民提供教育、医疗、社会服务和人道援助,目前在加沙地带、约旦河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约旦、黎巴嫩和叙利亚开展行动,其授权由联合国大会定期延续。加沙冲突爆发后,以色列对近东救济工程处的运作实施一系列限制措施,包括限制其在被占领的东耶路撒冷开展活动、切断与以色列官员的官方联系,并推动立法限制或取缔该机构在以色列控制地区的运作。联合国方面多次指出,近东救济工程处是加沙地带国际人道主义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作和工作人员依据《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受到保护。

拉扎里尼在声明中指出,以色列议会通过的新法案切断了对近东救济工程处的供水、供电、燃料供应及通讯服务,并授权以色列政府没收位于东耶路撒冷的联合国财产,包括近东救济工程处总部及其主要职业培训中心。法案还明确将近东救济工程处排除在以色列履行《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义务的法律框架之外。

拉扎里尼表示,此次立法延续了去年通过并自2025年1月起实施的一项法律,该法律禁止近东救济工程处在被占领的东耶路撒冷开展活动,并切断了以色列官员与该机构的所有联系。

违背国际法院裁决并冲击多边体系

拉扎里尼指出,新立法是对多边体系的又一次打击,也是持续系统性抹黑近东救济工程处行动的一部分,旨在阻挠该机构在向巴勒斯坦难民提供人类发展援助与服务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他表示,国际法院已裁定,这些服务对于履行联合国对巴勒斯坦人民权利的承诺至关重要,其中包括自决权。今年10月,国际法院再次重申以色列有义务根据国际法为近东救济工程处的运作提供便利,而不是加以阻挠或阻止。他指出,新立法构成了对国际法院裁决“不可接受的拒绝”。

单边行动及其对联合国体系的影响

声明指出,以色列必须在联合国框架内行事,不得采取违背《联合国宪章》义务的单边行动。拉扎里尼强调,若以色列对近东救济工程处的行动存在异议,应将问题提交联合国审议机构,并寻求国际法院裁决。

他指出,尽管以色列负有国际义务,其立法举措却伴随着屡次藐视国际法的单边行动。本月早些时候,以色列官员强行进入东耶路撒冷的近东救济工程处大院,将联合国旗帜更换为以色列国旗。5月份,以色列方面还强迫关闭东耶路撒冷的近东救济工程处学校,剥夺数百名巴勒斯坦难民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对人道行动与政治解决前景的冲击

拉扎里尼表示,以色列的单方面行动已对近东救济工程处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包括加沙地带)的服务造成直接的运作和法律方面的影响。他指出,在加沙地带,近东救济工程处是国际人道主义行动的中流砥柱。

声明指出,在加沙、约旦河西岸及更广泛地区持续面临冲突与动荡的背景下,近东救济工程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不可或缺。针对该机构的立法举措,对寻求通过外交方式实现公正、持久解决方案、化解长达数十年的以巴冲突造成重大挫折。声明强调,在最终解决方案达成前,近东救济工程处有责任为巴勒斯坦难民提供服务,尤其是医疗和教育服务。

拉扎里尼重申,巴勒斯坦难民的权利独立于近东救济工程处而存在,其依据包括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及联合国大会相关决议,其中包括1948年通过的联合国大会第194号决议。即便该机构不复存在,这些权利仍将持续有效。

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第194(III)号决议就巴勒斯坦难民问题作出安排,提出愿意返回家园并与邻居和平相处的难民应被允许尽早返回,其他难民应就其财产损失获得赔偿。

拉扎里尼在声明的最后指出,以色列议会通过的现行及既往立法,拒绝承认联合国会员国应尊重联合国独立性及其特权与豁免权的核心义务,并为其他冲突地区政府可能试图削弱或消除联合国存在开创了危险先例,若放任此类行为,将危及全球人道主义和人权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