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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警告吉尔吉斯斯坦:恢复死刑将违反国际法

吉尔吉斯斯坦中央政府所在地,比什凯克白宫。
Ondrej Zvácek
吉尔吉斯斯坦中央政府所在地,比什凯克白宫。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周一呼吁吉尔吉斯斯坦当局立即停止恢复死刑的努力,并警告称这一倒退举措将严重违反国际法。

吉尔吉斯斯坦于1998年停止执行死刑,并在2010年通过法律永久废除死刑,同年签署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

然而,在9月底发生一起强奸并谋杀女孩的案件后,吉尔吉斯斯坦当局提议修改宪法,允许对强奸儿童以及强奸并谋杀儿童或成人的罪犯使用死刑,并建议退出该议定书。该提案预计将在未来数周内通过全民公投进行表决,如获批准,将提交议会审议。

不可逆的承诺

《第二项任择议定书》要求缔约国管辖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被处死刑,并采取一切措施在其管辖范围内废除死刑,旨在通过废除死刑提高人的尊严、促使人权持续发展、实现享受生命权方面的进步。

蒂尔克指出,《公约》和《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所确立的权利,一旦赋予,即永久属于国家领土上的人民,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不能被剥夺。没有任何司法体系是完美的,因此,如果恢复死刑,最终将可能导致无辜者会被国家处死的情况发生。

负责监督《公约》实施的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已明确指出,由于《公约》和《第二项任择议定书》均未包含退出条款,对于已经接受这些条约的国家而言,废除死刑在法律上是不可逆的,这些国家不得重新引入死刑。

此外,已经无保留批准该议定书的国家,即使针对最严重的罪行,也不得执行死刑。

目前,全球约有170个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或暂停执行死刑。

人权高专:拒绝以死刑回应暴力

蒂尔克对吉尔吉斯斯坦多年以来为废除死刑做出的贡献表示肯定,但恢复死刑的立法草案违背了该国自身的承诺精神,包括最近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呼吁各国批准《第二项任择议定书》的决议。

他认为尽管吉尔吉斯当局此举引用的罪行极为可憎,且依法追究责任并伸张正义是必须的,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死刑在威慑严重犯罪方面具有显著作用。

蒂尔克敦促吉尔吉斯当局放弃恢复死刑的提案,并指出应重点关注法律如何进行有效保护,如何提供充分的司法救济与赔偿。

他强调:“应对暴力(包括性暴力)的答案,应该以受害者为中心,构建资源充足的综合应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