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国际原子能机构确认:福岛第14批处理水氚浓度远低于限制排放指标

国际原子能机构海洋专家和日本科学家在福岛第一核电站附近的沿海水域收集水样。(资料图片)
原子能机构/ Petr Pavlicek
国际原子能机构海洋专家和日本科学家在福岛第一核电站附近的沿海水域收集水样。(资料图片)
国际原子能机构周四确认,东京电力公司于当天启动排放的第14批经先进液体处理系统处理的福岛核废水中,氚浓度远低于日本限制排放指标,并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作为持续监测和安全评估的一部分,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人员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现场采集并独立分析了本批次排放前的稀释水样。检测结果显示,氚浓度远低于每升1500贝克勒尔的日本国家运营限值,未发现异常情况。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发生于2011年3月11日。当天,日本东北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并引发特大海啸,致使核电站多台反应堆冷却系统失效,导致堆芯熔毁、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此次事故被评为国际核事件分级表中的最高等级“7级事件”,与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同级。

事故后,大量用于冷却堆芯的水被污染并储存在核电站场区内。为减少环境风险,日本政府决定对这些核废水通过先进液体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去除大部分放射性核素。处理后的水在稀释后按计划逐步排放入海。

持续评估与国际监督

根据日本政府计划,经先进液体处理系统处理的核废水将在未来数十年内分批排放入海。该计划自2023年8月启动。所有排放前的废水需经海水稀释,以降低氚浓度至可接受水平。截至目前,国际原子能机构检测数据均显示,已排放的核废水的氚浓度持续低于国际安全标准和日本规定限值。

国际原子能机构在2023年7月4日发布的综合安全评估报告中指出,日本实施的处理后水排放计划符合国际安全标准,预计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放射性影响可忽略不计。